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是在烈士陵园的地铁站。那是2003年的11月3日的晚上,
钟灵生日,把她送回家,然后我打算搭地铁回中大。
钟灵是我的女朋友,进中大后我曾努力参加社团活动,但是雁行社我进不了,在爱心同盟干了一学期,一点存在感也没有,唯一的收获是交了一个女朋友,也就是
钟灵。
其实她的名字叫
钟灵毓,取
钟灵毓秀的意思,她老爹给她去掉一个字,我再去掉一个——我喜欢叫她
钟灵,这或许是因为我们家都是金庸迷的关系。
退出爱心同盟,我随便找了个乐元素加入了。原因是上铺失恋后,对当初为他追MM立下汗马功劳的吉他变得嫌恶起来,于是直接推销给了我,另外以他在乐元素任过一段时间某副部长的职务关系,顺利让我成为光荣的乐元素成员,尽管我并不会弹吉他。不过由于喜好唱歌,也符合乐元素的需求,于是就顺水推舟了。那是2003年9月,我大三。
钟灵也是2000级的,文学院历史系,她家就在东川路。父亲是广州职工大学的老师,母亲是一个超市的经理。这是广州一个非常普通的家庭,说不上富裕也说不上拮据。
钟灵曾经很明确地对我说过,她父母对我很满意的很大原因是因为我的家境不错,我总是一笑置之,然后去拧她的鼻子:“那你呢?你对我满意吗?”
“你呀,学习多努力一点,我就满意了。”她用手戳戳我的额头,然后笑着跑开。
我的成绩的确不能让人满意。在中大这个以人文科学或者说以医科闻名的大学里,电子系的自动化专业总有些让人觉得不伦不类,仿佛是一个咖啡店里突然推出了青椒肉丝这道菜目一样,且不论是否可口,总觉得在这里存在就是一种不协调。
或许夸张了一些,我对学校并没有太强烈的依附感。家里有的是钱,有的是关系,尽管我的高考成绩不堪入目,我却还是有能力进入这个历史悠久的大学。所以每次走过乙丑进士牌坊的时候,我都会下意识的略去一个字,认为我走过的是“丑进士牌坊。”
自然我的成绩也不会尽如人意,好在父母也不着急,只要四年后,我可以带着一张毕业证回去见他们,那就一切OK了。所以,我是个身在成绩差的学生中,却没有丝毫压力的人。
钟灵一直都不喜欢我这样,常说我是纨绔子弟,我总是嬉皮笑脸地对她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你不就喜欢我这个纨绔子弟吗?”
而后,在那个普通的夜晚,在烈士陵园地铁站,在一个人回去的时候,我的心情突然变得低迷起,有一种在突然间失去目标的感觉,心里有一些空虚。
耳机里是孙燕姿的歌,因为一首《绿光》,我开始喜欢这个发育不健全的女子。现在我听的是一首叫做《遇见》的歌,据说是前阵子那个电影《向左走向右走》的主打歌。电影我和
钟灵一起去看过,感觉是几米的东西,果然还是不能走多元化,虽然金城武和梁咏淇都是我喜欢的明星,我却丝毫不喜欢这部如同骨头脱臼一样的电影。
23点05分,算来应该是最后一班地铁了,由于地铁迟迟没有出现,地铁站里为数不多的人也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耳朵里都是孙的歌声,对于喧嚣,我多少有些无动于衷。我开始左顾右盼来转移注意力,也就是这个时候,我看到了他。
他站在地铁台前的警戒线上,笔直的站着,白皙的皮肤,白色的围巾,白色的毛衣,浅白色的牛仔裤,白色的鞋,他身上太干净了,仿佛从不会落下任何的灰尘。从地铁隧道里吹来的晚风把他的头发和衣服都激荡起来。在风里,他缓缓地转过了头,似乎是无意识的张望,我看到了他的脸庞。
他的脑袋小小的,有一些漫画人物的感觉,应该说是少女漫画。我看的漫画不多,而且多是热血暴力型,后来在
钟灵的侵蚀下,找了几本少女漫画来学习了一下。他的五官非常细致,不过最吸引我的,还是那种眼神,孤独却不恐惧,游离却不涣散,他就像从漫画中走出来的王子,虽然迷失在这喧嚣的城市,却依然保持着高贵的气质。
我有些懵了,这是生平第一次看到一个男人也紧张,也是第一次从自己那薄弱的文学根底里找出那么多修辞来形容一个陌生的男子。
不过,他的确太英俊了。而且,我总觉得他的身上在闪烁着光芒,让人忍不住想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