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言情、女尊、王爷)恶妾-全集TXT下载-青红-精彩免费下载-白无衣和姬辰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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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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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书省官署名。魏曹丕始设,为秉承君主意旨,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沿至隋唐,遂成为全国政务中枢。隋代因避讳改为“内史省”或“内书省”,唐代先曾改称西台、凤阁、紫薇省,旋复旧称。在唐代,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同为中央行政总汇,由中书省决策,通过门下省审核,经皇帝御批,然硕贰尚书省执行,故实任宰相者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中书省官在魏晋为中书监及中书令,隋代废监,仅存中书令一职。唐在中书令之下设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皆为要职。宋代虽设尚书、门下、中书三省,而中书省之权特重。《宋史•职官志》说:“宰相不专任三省官,尚书、门下并列于外,又别置中书中,是为政事堂。与枢密院对掌大政。”宋代中书省之职是“掌拟庶务,宣奉命令、行台谏章疏,群臣奏请兴创改革及任命省、台、寺、监、侍从、知州军、通判等官员。”中书省掌行政大权,它与掌管军事大权的枢密院,称“二府”。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门下、尚书两省皆废,故中书省较为重要。地方行政一部分亦由中书省掌。边远地区,设十一个行中书省分区统辖。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废中书省,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机要之任则归“内阁”。此即无中书省这一机构。

中书监三国时始置,与中书令职务相等而位次略高,同掌机要,为事实上的宰相。因地位重要,接近皇帝,有“凤凰池”之称。隋唐时只有中书令,不再设中书监。参见中书令条。

中郎将秦置中郎,西汉相沿。设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等“郎官”。其中中郎又设五官、左、右三将,秩比二千石,谓之中郎将,以统领皇帝的侍卫,隶属光禄勋。汉平帝时,增设虎贲中郎将,统虎贲郎。东汉有五官中郎将1人,秩比二千石,主五官郎,其下有五官中郎,秩比六百石;五官侍郎,秩比四百石;五官郎中,秩比三百石。又有左中郎将,右中郎将,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均属於光禄勋。东汉末年,又有四中郎将,皆帅师征伐。如董卓为东中郎将,卢植为北中郎将,曹植为南中郎将等。又建安中,曹丕为五官中郎将,则为丞相之副。唐代各卫的中郎将则为低级军官。宋初曾用为虚衔,废。

中护军汉末始置。魏晋南北朝与中领军同为重要军事官。唐代末期神策军亦置中护军,由宦官充任。

中领军曹为丞相时,在其丞相府中设置中领军,以掌管信卫兵。晋怀帝永嘉中,改中军为中领军。东晋元帝永昌元年(公元322年)改称北军中候,寻复称领军。成帝世,又称中候,不久复名领军。常以信大臣担任,与中护军同掌军队的实权。

中常侍秦始置,西汉相沿。出入宫廷,侍从皇帝,常为列侯至郎中的加官。东汉时则专用宦官为中常侍,以传达诏令和掌理文书,权极大。至魏以,中常侍和散骑并,称散骑常侍,改为正规官,不再为宦官专职。

中庶子战国时国君、太子、相国的侍从之臣。

中朝官一称内朝官。汉代朝官自武帝以分中朝与外朝。外朝官包括丞相以下的正规职官,为法定的正规机构。中朝官则由皇帝的近臣如侍中、常侍、给事中、尚书等组成。有时借以牵制丞相的权

中书侍郎晋代始置,为中书省官中书监、中书令之副职。隋代改称内史或内书侍郎。唐初曾改称西台侍郎、凤阁侍郎、紫薇侍郎,旋复旧称。唐宋时多以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之职衔。因中书令不以授人,故中书侍郎亦等於中书省之官。南宋废。

中国历代官制名词简释(凑字数)

内史西周时设,或称“作册内史”,“作命内史”,掌管著作简册。策命诸侯、卿大夫及爵禄的废置。秦汉沿设,《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内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师。”景帝二年(155年)分置左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104年)更名右内史为京兆尹。属官有安市、厨两令丞,又都,铁官两丞。左内史更名左冯翊,属官有廪牺令丞尉。又左都、铁官、云垒、安四市四丞皆其下属。西汉初,大封诸侯王,在王、侯国内置内史,掌民政。成帝绥和元年(8年)省内史,更令“相”治民,职如郡太守。代沿置,至隋始废。隋因避杨忠讳,改中书省为内史省,称中书令为内史令。清初入关时,置内史,相当于以的大学士。袁世凯统治时曾称其秘书为内史。

内阁官署名。明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朱元璋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废丞相,罢中书省,设“四辅官”,不久又罢。十五年(公元1382年)仿宋代制度,置华盖殿、谨殿、英武殿、文渊阁、东阁等大学士,为皇帝顾问。又置文华殿大学士以辅太子,品秩都是正五品。明成祖即位,特派解缙、胡广、杨荣等入午门值文渊阁,参预机务,称为内阁。仁宗时,任用杨士奇、杨荣为华盖殿、谨殿大学士,权加重。明世宗时,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殿为建极殿,将大学士的朝位班次,列在六部尚书之,地位大大提高。明代之内阁大学士虽无宰相之名,实有宰相之权。清代沿置,天聪年间,设内三院;顺治年间改称内阁。以大学士分兼殿、阁之衔。乾隆年间,规定三殿、三阁大学士之制。但因实权掌洲贵族手中,内阁职权低落,参预重要政务的人多由皇帝指定,不一定是内阁成员。军机处成立,实权集中到军机处,内阁徒有虚名,仅成为传达皇帝谕旨、公布文告的机关。但名义上仍为清代最高级之官署。清末仿行君主立宪制,设责任内阁,以旧内阁与军机处并为最高国务机关。北洋军阀时期改称国务院,习惯上仍称内阁,其成员称阁员。

内宰在《周礼》为天官的属官。掌王宫的政令,导王之嫔御。

内三院清天聪十年(公元1636年)设立。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各设大学士1人。内国史院掌管编纂史书,撰拟诰命册文;内秘书院掌管起草外文书和敕谕祭文等;内弘文院掌管解释古今政事得失,向皇帝和皇子讲,并育诸王等。顺治中,一度改为内阁及翰林院,旋又复名内三院。康熙九年(公元1670年)始复设内阁,另设翰林院,遂为定制。又清代内务府所属之机构有上驷院、武备院、奉宸院,亦有内三院之称。

内务府官署名,清代特设为专管皇室事务的机构。凡宫内之典礼、仓储、财务、工程、畜牧、警卫、刑狱各事,皆归内务府的特殊系统负责,不与外廷的行政系统相混。其官称内务府总管大臣,以族王公或族大臣兼任,无定员。所属有广储、会计、掌仪、都虞、慎刑、营造、庆丰七司和上驷、奉宸、武备三院,太监均归其管辖。这些事务,在明代是太监管的,清顺治时曾一度设立“十三衙门”,改为内务府。内务府大臣与御大臣、军机大臣、南书、上书翰林同为内廷官员,经常接近皇帝,权很大。

内侍省官署名。皇帝之近侍机构。北齐初置中侍中省和秋寺;隋初改称内侍省。秋监。参用宦官和士人。掌侍皇帝。管理宫室之事。唐代或称内侍省。或称内侍监、司宫台。专用宦官。由内侍监、内侍、内常侍等为首官。掌传达诏旨。守御宫门。洒扫内廷。内库出纳和照料皇帝地饮食起居等事务。宋代增置入内内侍省。元代有侍正府。明代分设内官12监。4司、8局、共24衙门。不设相当于内侍省地统辖机构。凡代宫内各官署之职务。几乎全归宦官。权甚至超过外廷正规机构。清代将宦官统归内务府管辖。遂无宦官专掌之官署。

内朝官也称中朝官。是皇宫之内接近君主地各官。

内阁中书清代在内阁中设中书。定额为洲中书70人。蒙古中书16人。汉军中书8人。汉中书30人。官阶为从七品。掌管撰拟、记载、翻译、缮写之事。清代在士参加朝考以。除择优任翰林院庶吉士者外。较次者部分用为内阁中书。经过一定地年限。可外补同知或直隶州知州。或保充任军机处章京。一般很受重视。

内阁侍读清代内阁设大学士、协办大学士、学士、侍读学士、侍读、中书等官。其中学士掌复奏,侍读学士掌典校,侍读掌勘校。内阁职务本沿明制,其重要奏章均由皇帝自处理。雍正年间设军机处以,一切奏章均直达御,对臣下的各项指示,或发谕旨,或用“军机大臣字寄”的名义下达皇帝的旨意,或在奏折上直接批示,不再经过内阁。

公周代有五等封爵制,即公、侯、伯、子、男。代相沿,多以“公”作为“王”以下的最高爵号。但汉代封爵仅有王、侯两级,所谓“大者王,小者侯”,其他均废。至魏晋又恢复五等封爵制,据《晋书•职官志》说:晋以太宰、太傅、太保为“上公”,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诸大将军开府者皆位从“公”。诸公品秩第一食俸五斛。又晋代设郡公,地位如小国之王。其下依郡国人多寡分别有侯、伯、子、男之封。魏晋以相沿。唐宋有开国公、郡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等爵。明代对功臣仅封至侯、伯为止,非皇帝子不封王,重要功臣饲硕始赠封王爵。清代置公、侯、伯为超品,其下子为正一品,男为正二品。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规定公、侯、伯以次封爵表。因此,清代除皇室及一些蒙古贵族外,异姓封王者极少,一般以公爵为最高爵位。公爵分一、二、三等,各加以美名,如“嘉勇公”、“忠勇公”,不以地名为号。外戚一般称为“承恩公”,与代不同。

公主帝王之女的称号。始於战国,以沿用。古谓天子之女以“公”为她主婚,故有是称。《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公叔为相,尚魏公主。又《史记•李斯列传》:“诸男皆尚秦公主,女悉嫁秦诸公子。”汉制,皇帝之女称公主,帝王姊公主,帝始称大公主,历代相沿。

公车司马令始置於秦,汉沿之,属卫尉。《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汉官仪》云:公车司马掌殿司马门,夜徼宫中,天下上事及阙下凡所征召皆总领之。”又《续汉书•百官志二》说:“公车司马令一人……掌宫南阙门,凡吏民上章,四方贡献及征诣公车者。”

史秦官,李斯入秦曾任史,其职掌不详。汉沿之。西汉时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的属官均有史,秩千石。又西汉、左、右将军皆有史,秩千石。东汉时,太尉、司徒、司空之下各设史1人,秩均千石,其职掌为“署诸曹事”,权位极重,为三公之辅佐官。两汉在少数民族邻接各郡中,于太守属官设有史,辅佐太守,掌一郡之兵马,其统兵作战者称将兵史。南朝时,史之带将军官号而开府者,其幕府亦设史。北朝之制略同。唐宋州郡也设史,职任亦甚重。大都督府之史往往即充节度使。又南朝王府设史,而诸王多年出藩,因此史行州府事。北朝之制略同,历代王府亦均设史,总管府内事务。

部西汉少府下设都缠敞及丞,以掌管利。晋代尚书35曹中有部曹。隋代设都台,置使者及丞。唐代工部内设部郎中、员外郎各1人,掌津济、船舻、渠梁、堤堰、沟洫、渔捕、运漕、碾硙之事。

秦代始置。凡侍中、尚书、博士、谒者、郎等官,都有仆,意即其中的首。仆之名由仆人、成,本为君主左右之小臣。西汉相沿,谓古者重武臣,以善者掌事,故名。东汉尚书仆为尚书令之副手,职权渐重;到末年添置左右仆。魏晋以,尚书令及尚书仆同为宰相,称为“朝端”、“朝右”。唐太宗即位,不设尚书令,左、右仆即是尚书省的官。唐初,与中书令、侍中同为宰相。中宗以,仆非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者,即不为宰相,只能处理尚书省内的一般常事务。有时也用“仆”官号作为加给大臣的高级虚衔。宋代相沿不革,神宗元丰年间改官制,又以尚书左右仆为宰相,徽宗时一度改左仆为太宰,右仆为少宰。钦宗靖康年间又恢复左右仆之名。南宋孝宗时设左右丞相,无仆之名。其遂废。

元帅全军统帅或军事官的尊称。其名源於《左传•僖公二十七年》(633年)所载晋文公的“谋元帅”(即考虑中军主帅人选)。唐李渊入关,设有左右元帅。唐代有元帅、副元帅等战时统帅。元帅常以皇子或王担任,副元帅常以有威望的大臣担任。宋靖康时以康王赵构为天下兵马大元帅以拒金兵;金侵宋时亦设都元帅、左右副元帅,多由王任职,权位极重,非定职。元代外省和边疆常设有都元帅、元帅府或分元帅府及置达鲁花赤、元帅等,为地区军事官。元末地主武装首领多称元帅。

方伯古代诸侯中的领袖之称,谓一方之。《礼记•王制》载:“千里之外设方伯。”明、清时用作对布政使的尊称。

屯田郎中东汉末年曹接受其部下枣祗的屯田建议,设“典农中郎将”,招募百姓屯田许昌城下。晋代于尚书省设屯田曹。唐在尚书省工部设屯田郎中1员,秩从五品上,屯田员外郎1员,秩从六品上。其职掌是: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屯田之政令。屯田郎中虽为尚书省工部四司之一,但久已有名无实,各地军事区域行屯田时,皆由各地官主持。宋在工部下亦设屯田司,置屯田郎中、员外郎,掌屯田、营田、职田、学田、官庄之政令及其租入种刈,兴修给纳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公元1396年)于工部内设屯田司,置郎中1人(正五品),员外郎1人(从五品),掌屯种、抽分、薪炭、夫役、坟茔之事。凡军马守镇之处,有转运不给,则设屯以益守备。清代亦在工部设屯田司,掌修陵寝工事,及办理王公百官坟茔之事。大祭祀时供薪炭,并检督匠役,审覈海苇煤课。其官名虽沿旧,但与魏晋之屯田郎中之职掌已完全不同。

屯田校尉三国魏置,掌管屯田区的生产、民政和田租,也是该区的行政官。其西晋在屯田区成立正式县份。屯田校尉遂改为县令()。南方的吴国亦曾设置屯田校尉。

从事据《汉书•百官志》说:大将军之属官有“从事中郎”2人秩六百石,参预谋议。又司隶校尉之属官有“从事使”12人,其中分设都官从事、工曹从事、别驾从事、步曹从事、兵曹从事。另有郡国从事,每郡国各设1人。汉以三公及州郡官皆自辟僚属,多以从事为称,如从事史、从事郎中、治中从事之类,到宋代废除。

开坊明清制度,翰林院编修、检讨升一级即为詹事府的中允,赞善等官。这些官都属於左右坊,所以称翰林初任之官升迁为开坊。开坊以,一般都可以逐步升任高级京官。

开府原指成立府署,自选僚属。汉代仅三公、大将军、将军可以开府,魏晋以开府的逐渐增多,因此有“开府、仪同三司”(即开府置官,援照三公成例)的名号。晋代诸州史多以将军开府,都督军事,唐宋定“开府仪同三司”为文散官的第一阶,元代通用於武职,至明代始废。清代称出任外省督、者为“开府”。又“开府”也是府兵之军职。魏和北周时全国府兵分属於24军,每军设一“开府”以统之,兵额约2,000人。

户部官署名,本为西汉时尚书之“民曹”。三国时魏设“度支”,吴设户曹。两晋、南北朝沿设“度支”,掌财用。隋始以度支尚书为民部尚书。唐初因避李世民之讳改称“户部”,为六部之一,掌管全国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事务,官为户部尚书,副官为侍郎,部下分司办事。历代相沿不改。清末将民政部分出,改设民政部;财政部分出,改设度支部,户部之名遂废。

比部魏晋尚书有“比部曹”,据《晋书•职官志》说:晋武帝时,于尚书设35曹,其中有比部曹。隋文帝沿用,设比部侍郎1人,属都官尚书,掌诏书律令、检等事。唐於尚书省刑部之下设比部司,置郎中、员外郎各1人,掌会内外赋敛、经费、俸禄、宫廨、勋赐、赃赎、徒役、课程、逋欠之物,及军资、械器、和籴、屯收所等。亦於刑部设比部,置郎中、员外郎,掌覆中外帐籍。比部的职务实际上是审核质。因为涉及对官员的行政处分,故列为刑部之一司。金元以废。

互市监官署名。隋代在西北设“市监”,和突厥族贸易。唐初改为互市监。曾改称通市监,掌管陆路上的对外贸易以及和少数民族行马匹贸易等事务。其官称互市监。

凤阁唐武则天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中书省为凤阁。旋复旧称。参见“中书省”。

孔目孔目原指档案目录。唐代州、镇中设“孔目官”掌六书,如严庄曾为安禄山之孔目官,孔谦以魏州孔目官为度支副使。“孔目”之意,据宋人胡三省说:“孔目者如一孔一目,无不经其手”。宋以渐不用此名,独翰林属官有孔目,北宋於三馆书院设孔目官,掌管图籍。南宋设都孔目、副孔目,秘阁设都孔目,副孔目2人,管理图籍。清代翰林院设孔目,、汉各1人,从九品。

文学官名,汉代于州郡及王国置文学,或称文学掾,或称文学史,为官所由来。魏晋以有文学从事之名。唐代于州县置博士,德宗时改称文学,宋以废此称。又隋唐以,太子及诸王下亦置文学。明清废。

文案清代总督、巡衙门中草拟文牍、掌管档案的幕僚。在“内签押”(即机要办公室,签署文件)办公的,与官关系密切,得预闻机要,称为“内文案”。

文渊阁明、清时宫内的阁名。当时职居宰相之位者,往往以文渊阁系衔。

分司唐宋制度,中央之官有分在陪都(洛阳)执行任务者,称为“分司”。但除御史之分司有实权外,其他分司多用以优待退闲之官,并无实权。又清制,“盐运使”下设“分司”,属运同、运副或运判管领。

支应局清代期,各省督、可以就地筹款,应付特殊用途,通常设支应局,作为非正式的财务机构。

支度使官名。唐代节度使多兼支度、营田等使。《旧唐书•职官志》载:“凡天下边军有支度使,以计军资粮仗之用。”与三司使中之度支使完全不同。

贝子爵位名,语为贝勒的复数,有王或诸侯的意思。族早期社会中,贝子意为“天生”贵族。清代颁定宗室爵号,有固山贝子,简称贝子。其位在王、郡王、贝勒之下,常用以晋封蒙古贵族。

贝勒语王或诸侯的意思。族早期以贝勒为“天生”贵族的称号,其尊者称和硕贝勒。努尔哈赤曾用以称其子侄。清代颁定宗室爵号,有多罗贝勒,简称贝勒。崇德元年(公元1636年)定封爵,置贝勒于王、郡王下,用以封蒙古贵族,崇德以的贝勒,实即来的王。

劝业清末新官制中地方官名之一,掌一省的农工商各政。

戈什哈清代高级官员的侍从武弁,简称“戈什”,语护卫之意。总督、巡、将军、都统、提督、总兵等官属下均设有此职。

乌布语差事之意。清制,各部郎中以下官员,凡实际负责办事者,如掌印、主稿等,皆称为“乌布”。

五画史商代设置。甲骨文中已有此名,原为驻守在外的武官。卜辞说:“在北史其获羌”。“史”可能是世之使,“在北史”,可能是防守北方边界之军使。商王在其左右设有史官,掌管祭祀及记事等任务,或称“作册”。周代亦设有此官,王国及诸侯国均有此职,如太史、内史、外史、南史、左史。《礼记•王藻》说:“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又,古代对官之助理人员也有称为“史”者,如《周礼•天官•宰夫》:“辨其八职,其六曰史”。“史”是“掌官书以赞治”。可见“史”是一种负责记载政事的官。世遂以记人、记事之书为“史”书。

左史、右史周代史官有左史、右史。左史记,右史记言。一说左史记言,右史记事。秋时,晋国、楚国均设有“左史”。世相沿,名称各有不同。如唐代于门下省设“起居注”,用以记事,中书省设“起居舍人”,用以记言,所记大都是帝王起居事项,但也保留了一些有价值的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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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妾

恶妾

作者:青红 类型:免费小说 完结: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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